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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二教学楼可行性研究、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规划建设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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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范大学拟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二教学楼可行研究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2、项目名称: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二教学楼可行研究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3、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45196.7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4166.26平方米,二层地下室,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室以上共七层,面积31030.5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室)。

4、建设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内

5、招标范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表》、《环评登记表》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商注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若有分支机构参与招标,其隶属法人应出具《法人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和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参选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8、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06日至2016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末除外,下同)至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514室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人需带有效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于2016年07月1810:00前,送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515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对中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师范大学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514室

邮  编:610101

联系人:李老师  黄老师

电  话:028-844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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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规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