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部门概况
 
 
规建处职能

  规建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管理条例》,负责全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年度修编工作。

  2.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校内普通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和与结构安全有关的技术方案审查工作。

  3. 根据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完成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和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4. 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勘探、规划设计工作。

  5. 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1>勘探、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的招标工作;<2>施工阶段履约管理工作;<3>竣工验收、移交及质保管理工作。

  6. 在学校财务处的监管下,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不含资金管理)。

  7. 负责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基建计划及有关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8. 协助学校审计处,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9.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10.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